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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补风量的确定讨论

时间: 2022-02-21 01:55:21 来源:杉本集团

地下车库补风量的确定讨论
MRO工业品杉本集团

  主要讨论无自然补风情况,采用机械补风的补风量到底要多大?

  按规范手册措施,都说到补风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还有地方说也不能大于80%,鉴于此,一个防火分区约4000m2,分2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一个排烟系统或者合用。

  我以前都是按哪个防烟分区排烟量大就按哪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的50%计算补风,当然不大于小防烟分区的80%,因为火灾只开着火的防烟分区。(审图也通过)

  现在说法很多是说按防火分区计算补风量(有项目审图要求的),那是不是着火时,必须2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都要开呢?

  这样就有问题了,防烟分区还有什么意义呢?更不用分系统了?

  听说张锡虎教授也说按防火分区计算,我没去听课,糊涂的,大家谈谈,我也学习一下!

  我谈谈我个人的想法:

  一般车库都是以每个防烟分区做一个排烟系统;所以如果做补风的话,也应该针对各个分区分别做吧。

  如果合用一个排烟系统,该系统的排烟量为各防烟分区排烟量之和 即以防火分区算排烟量 (这与地下室算法不同)。对应的补风系统也是合用的话,自然也是以防火分区计算补风量,即排烟量的一半。

  当合用系统时,防烟分区于计算确实没有用处,但防烟分区的划分并不是完全为了计算,想想,当发生火灾时,挡烟垂壁是阻挡烟气扩散的。

  再补充一下,

  《高规》和《民规》的意思,是我们只管最多两个防烟分区发生火灾时的情况。如果三个防烟分区都发生火灾,那就不是我们专业的事情了。

  但《库规》意思,当三个以上防烟分区发生火灾,我们也要同时考虑,所以当系统负担若干个防烟分区时,其风机排烟量是若干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即整个防火分区排烟量。补风量也是同理。

  合用系统:一个防烟分区发生火灾,只开该区的排烟口与补风口。多个发生,开相应的排烟口与补风口。

  分设系统:一个防烟分区发生,只开该区的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多个分区发生,开相应的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

  《库规》8.2.4 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6次/h的换气次数计算确定。

  但并未说明是 防烟分区*6 还是防火分区*6

  其实就是看你排烟风机系统是分设还是合用。

  如果每个防烟分区分设一个系统,风机风量自然是:防烟分区*6

  如果防火分区内的防烟分区合用一个系统,风机风量便是:防火分区*6 (即 ∑ 防烟分区*6 )

  这是我个人的理解,希望得到各位高人的指正

  补风不允许超80%头一次听说。。。是把送、排风那套规定硬套在排烟得出的结论吧。。。。

  车库这种,一个防火分区设置一套补风系统是很常规的做法,补风量当然按照该防火分区总排烟量计算(不小于50%),除非一套排烟对应一套补风系统,那个就没必要了吧。。。

  补风量50%,仅指排烟时。平时通风,平时通风要求风量平衡的,一般补风量80%以上,风量大我会做90%。

  如果车库排风兼排烟系统,必须同时满足平时补风和火灾排烟补风的需求!!!!!简单不过。

  80%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P340页,9.4.4条条文解释里面的吧。

  如果是一个防火分区分两个防烟分区,排烟排风合用系统,每个防火分区两排已送,那这个送风怎么确定呢?如果按两个排烟系统的50%计算,就有送风比其中一个排烟的风量要大,那么是不是在火灾的时候就得同一防火分区利的两台排烟风机都开了吗?不然只开一台就有可能送风比排烟风量大了

  《库规》并没有三个以上防火分区发生火灾要同时考虑的条文。因为《库规》规定防火分区不超4000,防烟分区不超2000。这实际上就是默认1个防火分区分2个防烟分区。考虑三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情况的是《防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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